中欧消费品安全提升
本“情况说明”适用于遥控玩具。遥控玩具通常包含四个基本组成部分:
玩具是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产品,也包括不是专门设计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遥控玩具包括诸如遥控汽车和其他类似的产品。
如果玩具通过光链路控制(例如红外遥控),则适用于《电动玩具产品说明页》。
以下是在该类产品中发现的最常见风险。
1. 电气风险:
2. 电池相关风险:
3. 光学风险:
4. 热风险:
5. 机械/物理风险:
6. 化学风险:
这是常见风险示例的清单。然而,制造商必须对玩具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应涵盖与产品相关的所有可能的风险,以及可能采取的减轻这些风险的措施。风险的一般定义及其与危险的关系请查阅“情况说明”——“风险管理”。
可在“安全门”网站上获取针对欧盟在售的危险遥控玩具所采取措施的具体案例。在自由文本搜索框中输入“remote-controlled toys”(无需引号)并选择“Toys”产品类别以查看通报案例。深入了解玩具安全评估或制造过程中的错误,有助于避免重蹈覆辙。
这些产品主要受《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中文版本)管辖。该指令规定了所有玩具在欧盟市场销售前必须满足的安全标准。玩具必须符合该指令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更多具体细节可查阅此处:
此外,玩具必须符合《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EU)》,该指令规定了用于通信和控制目的的公共无线电频率使用要求。
也请查看《电源、充电器和适配器》产品说明页,了解外部电源(如适用)的安全要求。
注意: 对于玩具,仅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制造商未遵循协调标准)才推荐获取证书,以及在合格评定中涉及第三方实验室。
欧盟为玩具制定了“协调标准”。如果某项标准被《欧盟官方公报》(OJEU)引用,那么符合这些标准的玩具即被推定为符合《玩具安全指令》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
注:CEN(欧洲标准化组织)网站提供各国标准化机构网站的链接。此外,也可使用中国标准信息服务网查询欧洲标准。
下列标准适用于玩具
EN 71 系列玩具标准
该系列标准共发布了14个部分。与遥控玩具最相关的部分是:
此外,该系列标准还涵盖了其他安全问题,强烈建议制造商查阅该系列标准的全部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应使用OJEU中引用的最新版的标准(包括所有修订)。
EN IEC 62115:2020 包括A11:2020 电动玩具
该标准适用于电动玩具,即至少有一个功能依赖于电力的玩具。该标准涵盖了电动玩具与其电气功能相关的安全性,旨在降低玩耍电动玩具时的风险,特别是那些对使用者不明显的风险。该标准的关键部分包括:
然而,该系列标准涵盖了其他安全问题,强烈建议制造商查阅所有部分。重要的是应用OJEU引用的标准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
制造商需要熟知所有适用于他们自身产品的法律法规,下面还进一步总结了一些重要、适用的法律法规:
请注意,所有产品必须对消费者安全。如果玩具的某个特定安全方面未涵盖在《玩具安全指令》中,则应适用《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
以下是强制性内容:

警示标识及说明书应提醒使用者和监护人注意所涉及的内在危害和相关风险,以及如何避免造成伤害。
包括遥控玩具在内的许多玩具都必须加贴警告标识。例如,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应附以下警告:“不适合36个月以下儿童”或“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或采用如下图所示的警告图标。这些警告应附简单注释,其可出现在说明书中,对此警示所针对的特别危害予以说明。

注意!该警告标识仅适用于玩具确实“不”适合于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情形,而不能豁免制造商符合针对此类玩具规定的特定附加要求。
为确保遥控玩具的安全,还需要满足一系列的通用要求。下列的“情况说明”对这些进行了说明,需要结合本“情况说明”一起阅读:
你还可以访问“SPEAC学院”,了解更多有关欧盟安全要求的信息。
本信息更新于2025年。请注意,部分信息可能会在后续法规、标准和指导文件的修订中发生变化。关于欧盟产品安全规则官方信息的更新,请访问此链接至欧盟委员会网页。
本文件是在欧盟的资金支持下编制的,其内容由“中欧消费品安全提升”项目全权负责,不一定反映欧盟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