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fe non-food consumer Products in the EU and China
本篇是关于烟花爆竹的“情况说明”。烟花爆竹是用于娱乐目的的烟火制品。
烟火制品是指含有爆炸性物质或爆炸性混合物的物品,旨在通过自我持续放热的化学反应产生热、光、声、气、烟雾等效果之一或者其组合。
(该定义来自2013/29/EU《烟火制品指令》第二条。)
根据使用类型、用途和危险程度,烟花爆竹可分为四类:
(该定义来自2013/29/EU《烟火制品指令》第六条第一款。)
风险被定义为可能危及人、家畜及财产健康和安全的危险。
1. 与热有关的风险:
2. 机械/物理风险:
3. 化学(环境)风险:
4. 其他风险:
这是风险及其相关危险示例的清单。
烟花爆竹应获得由欧盟通告机构出具的强制性欧盟型式认证证书,制造商必须在欧盟通告机构的监督下执行内部生产控制计划。点击以了解欧盟通告机构的作用。
强制性欧盟型式认证基于协调标准(见下文),这意味着烟花的设计已通过独立的第三方进行验证,且已考虑到可能与产品相关的所有危险和风险,并已采取充分的措施来缓解这些危险和风险。
要进行生产控制可以基于每间隔一段时间进行监督的随机产品检查、生产过程或产品的质量保证、单元测试或全面质量保证。(对于F4类烟花爆竹,其存在的风险最大,需要全面的质量保证。)
可在NANDO网站上找到欧盟烟火制品相关的通告机构名单。
可在“安全门”网站上获取针对欧盟在售的危险烟花爆竹所采取措施的具体案例。在文本搜索框中输入“烟花爆竹”(但不要加引号)并在“产品类别”下选择“烟火制品”可以查看被通报的案例。更好地了解烟花爆竹安全评估中或烟花爆竹制造商所犯的错误,有助于避免重蹈覆辙。
烟花爆竹受《烟火制品指令》管控。
该指令明确了烟花爆竹在欧盟上市前必须满足的安全、性能和标签方面的要求。 除这些特定的产品要求外,烟花爆竹还必须符合其适用的所有其他的欧盟法律法规。
下面还进一步总结了一些重要、适用的法律法规:
欧盟有烟花爆竹方面的“协调标准”。如果这些标准被《欧盟官方公报》(OJEU)引用,则符合这些标准的烟花爆竹被认为符合指令所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可点击此处获取有关烟花爆竹协调标准的列表和更多信息。
下列标准适用于烟花爆竹:
EN 15947-1:2015
该标准规定了烟花爆竹的术语和定义。
EN 15947-2:2015
该标准规定了烟花爆竹的分类和分级。
EN 15947-3:2015
该标准规定了烟花爆竹的最低标签要求。
EN 15947-4:2015
该标准规定了烟花爆竹的测试方法。
EN 15947-5:2015
该标准规定了烟花爆竹的结构和性能要求。
应采用OJEU上发布的该产品相关协调标准的最新版本,以确保其具有符合性推定。
以下是强制要求放在烟花爆竹标签上的内容:
详细的标识要求可查阅协调标准和适用的指令。它们会因烟花爆竹类别的不同而不同。
你还可以访问“SPEAC学院”,了解更多有关欧盟安全要求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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