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消费品安全提升
玩具化妆品种类繁多,从儿童用的脸部彩绘油彩到沐浴用品,都有玩耍的价值。这些产品既是化妆品又是玩具,需要符合欧盟化妆品和玩具的法律法规。
玩具是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产品,也包括不是专门设计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
“化妆品”是指用于人体外部任何部位或牙齿及口腔的物质或混合物,主要起到清洁、香化或保护的作用,以达到保持良好状态、美容或消除体臭的目的。
如果玩具包含任何电气部件,则除了满足以下要求外,还必须符合电动玩具的要求。
1. 化学风险:
2. 卫生风险:
3. 机械物理风险:
这是常见风险示例的清单。然而,制造商必须对玩具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应涵盖与产品相关的所有可能的风险,以及可能采取的减轻这些风险的措施。风险的一般定义及其与危险的关系请查阅“情况说明”——“风险管理”。
可在“安全门”网站上获取针对欧盟在售的危险玩具化妆品所采取措施的具体案例。在文本搜索框中输入“化妆品”(无需引号)并选择“Toys”产品类别以查看通报案例。更好地了解玩具安全评估中或玩具制造商所犯的错误,有助于避免重蹈覆辙。
根据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规定,所有产品都必须确保消费者安全,该法规同样适用于婴儿背带产品。
所谓“安全产品”是指:在正常或可合理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会呈现任何风险,或仅呈现与产品使用相容且可接受的最低风险,同时符合对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高标准保护要求的产品。
在评估产品安全性时,尤须重点考量以下要素:
(a) 产品特性,包括其设计、技术特征、成分、包装、组装说明,以及适用情况下的安装、使用与维护说明;
(b) 当可合理预见该产品会与其他产品共同使用时,其对他产品产生的影响,包括产品间的互联效应;
(c) 当可合理预见其他产品会与该产品共同使用时,他产品对受评估产品产生的影响,包括用于确定、改变或完善受评估产品运行方式的非嵌入式配件的作用,此类影响应在安全评估中予以考量;
(d) 产品呈现方式、标签标识(含儿童适用年龄标注)、安全使用与处置警告说明,以及任何其他产品相关指示或信息;
(e) 使用该产品的消费者群体特征,特别是评估对儿童、老年人及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产生的风险,同时考量性别差异对健康安全的影响;
(f) 产品外观若易导致非常规使用行为时需重点评估,特别是:
(i) 非食品类产品因形态、气味、颜色、外观、包装、标签、容量、尺寸等特征与食品相似易被混淆,可能导致消费者(尤其是儿童)放入口中、吮吸或吞咽的情形;
(ii) 非儿童专用产品因设计、包装或特性使其易被儿童使用,或外形类似公认受儿童喜爱/儿童专用物品的情形;
(g) 根据产品特性需要时,应配备必要的网络安全防护功能,以防范外部影响(包括恶意第三方攻击),确保此类影响不会危及产品安全,包括可能出现的互联功能失效;
(h) 根据产品特性需要时,应考量产品具备的演进式、学习型及预测性功能。
欧盟有玩具方面的“协调标准”。如果这些标准被《欧盟官方公报》(OJEU)引用,则符合这些标准的玩具产品被认为符合《玩具安全指令》中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如欲获取有关玩具协调标准的更多信息和标准清单,可点击此处。
注:CEN(欧洲标准化组织)网站提供各国标准化机构网站的链接。此外,也可使用中国标准信息服务网查询欧洲标准。
下列标准适用于玩具:
EN 71 系列玩具标准
该系列标准共发布了14个部分。与玩具化妆品最相关的部分是:
此外,该系列标准还涵盖了其他安全问题,强烈建议制造商查阅该系列标准的全部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应使用OJEU中引用的最新版的标准(包括所有修订)。
EN IEC 62115:2020标准及其修订版EN IEC 62115:2020/A11:2020标准适用于电玩具——即至少有一种功能需要使用电的玩具。该标准涵盖了电玩具及其电功能相关的安全要求。它降低了电玩具玩耍时的风险,特别是那些用户看不到的风险。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然而,该系列标准涵盖了其他安全问题,强烈建议制造商查阅所有部分。重要的是应用OJEU引用的标准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
此外,如果玩具能够进行无线通信(例如内置用于遥控的蓝牙或Wi-Fi),则应满足《无线电设备指令》(2014/53/EU)的要求。也请参阅遥控玩具产品说明页。
根据《通用产品安全法规》第9条规定,所有产品均须强制标注以下信息:
此外,依据该法规第9条第7款,所有产品信息(包括使用说明与安全警示)必须使用产品销售所在成员国规定的、消费者易于理解的语言进行标注。
包括玩具化妆品在内的许多玩具都必须加贴警告标识。例如,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应附以下警告:“不适合36个月以下儿童”或“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或采用如下图所示的警告图标。这些警告应附简单注释,其可出现在说明书中,对此警示所针对的特别危害予以说明。

注意!该警告标识仅适用于玩具确实“不”适合于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情形,而不能豁免制造商符合针对此类玩具规定的特定附加要求。
为确保玩具化妆品的安全,还需要满足一系列的通用要求。下列的“情况说明”对这些进行了说明,需要结合本“情况说明”一起阅读:
你还可以访问“SPEAC学院”,了解更多有关欧盟安全要求的信息。
本信息更新于2025年。请注意,部分信息可能会在后续法规、标准和指导文件的修订中发生变化。关于欧盟产品安全规则官方信息的更新,请访问此链接至欧盟委员会网页。
本文件是在欧盟的资金支持下编制的,其内容由“中欧消费品安全提升”项目全权负责,不一定反映欧盟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