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消费品安全提升
该类别包括供消费者或专业人士使用的各种电子设备。其中,包括例如收音机、电视机、电子乐器、照相机、显示器、视频设备、录音设备、扬声器、放大器、专业音频和乐器设备、数据和文本处理设备、计算机、电子和电气零售设备以及办公机器、打印机、通信网络基础设备和通信终端设备以及外部电源装置。
该类别也包括预定安装在电子设备内部的元器件和组件。
更多产品示例可查看标准EN 62368-1:2014“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部分:安全要求”的附录A。
本“情况说明”适用于交流电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或直流电时额定电压不超过75 V的产品。这些设备由内部低压直流电源(电池)供电或外部低压交流电源或直流电源供电
以下是在该类产品中发现的最常见风险:
1. 电气风险:
2. 与热有关的风险:
3. 机械/物理风险:
4. 光辐射风险:
这是常见风险示例的清单。然而,制造商必须对电子设备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应涵盖与其相关的所有可能的风险,以及可能采取的减轻这些风险的措施。风险的一般定义及其与危险的关系请查阅“情况说明”——“风险管理”。
可在“安全门”网站上获取针对欧盟在售的危险电子设备所采取措施的具体案例。在文本搜索框中输入“电子设备”(但不要加引号)并在“产品类别”下选择“电器和电子设备”可以查看被通报的案例。更好地了解电子设备安全评估中或电子设备造商所犯的错误,有助于避免重蹈覆辙。
这些产品主要受《低电压指令》(LVD)管控。该指令规定了所有电子设备在欧盟上市前必须符合的安全要求。电子设备必须符合该指令中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如欲获取更多具体细节,请点击此处。
此外,如果电器和电子设备能够进行无线通信(例如,包含蓝牙或Wi-Fi),则应符合《无线电设备指令》的要求。
同时,还请查看“情况说明”——“电源、充电器和适配器”,了解外部电源的安全要求。
所有其他电器(交流电时额定电压低于50V,直流电时额定电压低于75V)和LVD未涵盖的风险均受《通用产品安全指令》(GPSD)管控。该指令规定,只有安全的消费品才能在欧盟上市销售。电子设备必须符合该指令中规定的通用安全要求。更具体的细节请点击此处查看。
欧盟有电子设备方面的“欧洲标准”。如果这些标准被《欧盟官方公报》(OJEU)引用,则符合这些标准的电子设备被认为符合《低电压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应使用OJEU中引用的最新版的标准(包括所有修订)。
注:欧洲标准的全文只能从成员国级标准化机构购买。下面的CEN CENELEC(欧洲的标准化机构)的网页上提供了各成员国标准化机构网站的链接。此外,在国内可通过中国标准信息服务网获取欧洲标准。
下列标准适用于电子设备(其他可能适用于特定情况):
EN 62368-1:2014
该标准描述了音频/视频、信息和通信技术和设备的安全要求。
EN 62311:2008
该标准规定了电磁场(0 Hz-300 GHz)相对于人体曝露限值的测量方法和安全要求。
EN 60065:2002, amendment A12:2011 and EN 60950-1:2006, amendment A12:2011
这些标准的两个修正案,都同样描述了与耳朵紧密相连的个人音乐播放器产生的高声压水平的有关安全要求。制造商可以自由选择。
然而,该标准系列涵盖了其他安全问题,强烈建议制造商参考整个系列标准。
下面还进一步总结了一些重要、适用的法律法规:
必须包含下列信息:
许多类型的电子设备都必须要有安全警告和说明书,以提醒用户注意风险和如何避免伤害。
为确保制造商只生产安全的电子设备,还需要满足一系列的通用要求。下列的“情况说明”对这些进行了说明,需要结合本“情况说明”一起阅读:
你还可以访问“SPEAC学院”,了解更多有关欧盟安全要求的信息。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已于2022年度更新。请注意,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指导文件后续修订期间,本网站所提供的某些信息可能会发生变更。有关欧盟产品安全规定官方信息的更新,请参考欧盟委员会相关网页的链接。
本文件是在欧盟的资金支持下编制的,其内容由“中欧消费品安全提升”项目全权负责,不一定反映欧盟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