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消费品安全提升
本“情况说明”适用于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设计用于将输入的交流电源转换为一个或多个低压直流电源或交流电源输出。它用于为构成主要用电负荷的一个或多个独立设备供电,并通过电缆、软线或其他电线连接到这些设备。它在一个单独的外壳中。
电池充电器是一种为可充电电池充电的装置。从充电器上取下可充电电池,并在使用时连接到它们进行供电的设备上。
本“情况说明”适用于由交流电源供电的产品。它也适用于和电池一起售卖的充电器。
本说明页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 V AC 或 1,500 V DC的产品。包含电池的器具也适用于本说明页。
注意:对于此产品类别,欧盟法律未规定强制性认证。
以下是在该类产品中发现的最常见风险:
1. 电气风险:
2. 与热有关的风险:
3. 机械/物理风险:
4. 光辐射风险:
如果产品包含电池,还存在以下风险:
这是常见风险示例的清单。然而,制造商必须对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应涵盖与其相关的所有可能的风险,以及可能采取的减轻这些风险的措施。风险的一般定义及其与危险的关系请查阅“情况说明”——“风险管理”。
可在“安全门”网站上获取针对欧盟在售的危险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所采取措施的具体案例。在文本搜索框中输入“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但不要加引号)并在“产品类别”下选择“电器和电子设备”可以查看被通报的案例。更好地了解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安全评估中或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制造商所犯的错误,有助于避免重蹈覆辙。
这些产品主要受《低电压指令》(LVD)管控。该指令规定了所有电源、充电器或转换器在欧盟上市前必须符合的安全要求。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必须符合该指令中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如欲获取更多具体细节,请点击此处。
此外,所有电子产品应符合以下两项法规:
如果产品能够进行无线通信(例如内置蓝牙或Wi-Fi),则应满足《无线电设备指令》的要求。含有通信设备的产品,其电磁抗扰度和骚扰问题受该指令管辖。《无线电设备指令》也处理《低电压指令》中电压限值以内及以外产品的电气安全。
如果产品未采用无线电通信且其工作电压低于《低电压指令》规定的限值,则应适用《通用产品安全法规》(GPSR)。
也请查看《电源、充电器和适配器》产品说明页,了解外部电源的安全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应使用OJEU中引用的最新版的标准(包括所有修订)。
以下标准适用于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其他标准可在特定情况下适用):
EN 62368-1:2014
该标准规定了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的安全要求,包括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
EN 60335-2-29:2004
该标准规定了电池充电器的安全要求。必须结合EN 60335-1标准一起使用,其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通用安全要求。
EN 62311:2008
该标准规定了电磁场(0 Hz-300 GHz)相对于人体曝露限值的测量方法和安全要求。
随充电器提供的电池也必须是安全的。电池标准不是协调标准。有两个标准涵盖了最常见电池种类:
EN 62133-1:2017
该标准规定了镍系列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要求,例如镍氢电池。
EN 62133-2:2017
该标准规定了锂系列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要求,例如锂离子电池。
下面还进一步总结了一些重要、适用的法律法规:
必须包含下列信息:

许多类型的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都必须要有安全警告和说明书,以提醒用户注意风险和如何避免伤害。
为确保制造商只生产安全的电源、充电器或转换器,还需要满足一系列的通用要求。下列的“情况说明”对这些进行了说明,需要结合本“情况说明”一起阅读:
你还可以访问“SPEAC学院”,了解更多有关欧盟安全要求的信息。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已于2026年度更新。请注意,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指导文件后续修订期间,本网站所提供的某些信息可能会发生变更。有关欧盟产品安全规定的官方信息更新,请参考欧盟委员会相关网页的链接。
本文件是在欧盟的资金支持下编制的,其内容由“中欧消费品安全提升”项目全权负责,不一定反映欧盟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