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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消费品安全提升

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

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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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定义

本“情况说明”适用于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设计用于将输入的交流电源转换为一个或多个低压直流电源或交流电源输出。它用于为构成主要用电负荷的一个或多个独立设备供电,并通过电缆、软线或其他电线连接到这些设备。它在一个单独的外壳中。

电池充电器是一种为可充电电池充电的装置。从充电器上取下可充电电池,并在使用时连接到它们进行供电的设备上。

本“情况说明”适用于由交流电源供电的产品。它也适用于和电池一起售卖的充电器。

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的常见风险

以下是在该类产品中发现的最常见风险:

1. 电气风险:

  • 电子设备产生的电、磁或电磁干扰会对人、家畜、财产和附近的电器电子产品产生不利影响。

2. 与热有关的风险:

  • 烫热的表面会导致灼伤。
  • 电线绝缘不良、固定不良或零部件不符合标准会造成短路产生电弧或过热,从而导致火灾。

3. 机械/物理风险:

  • 高声压水平会导致听力损伤。
  • 重型设备稳定性不够,可能会倾倒并导致受伤。
  • 机械结构不良,预定安装在墙上的重型设备可能掉落并导致受伤。
  • 表面、边缘或角落有锐利边缘或其他缺陷会导致受伤。
  • 旋转部件旋转时可能会导致受伤。

4. 光辐射风险:

  • 光辐射(主要是激光或产品中的蓝光光源)会对视力造成损害。
如果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含有电池,则还有其他风险
  • 内部线路或电子元件短路导致电池过热或爆炸,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
  • 可触及的小电池(AAA电池或更小的)可能会被放置于口中并吞食,导致窒息和胃肠道损伤。
查看更多风险

这是常见风险示例的清单。然而,制造商必须对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应涵盖与其相关的所有可能的风险,以及可能采取的减轻这些风险的措施。风险的一般定义及其与危险的关系请查阅“情况说明”——“风险管理”。

危险产品案例

可在“安全门”网站上获取针对欧盟在售的危险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所采取措施的具体案例。在文本搜索框中输入“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但不要加引号)并在“产品类别”下选择“电器和电子设备”可以查看被通报的案例。更好地了解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安全评估中或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制造商所犯的错误,有助于避免重蹈覆辙。

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

这些产品主要受《低电压指令》(LVD)管控。该指令规定了所有电源、充电器或转换器在欧盟上市前必须符合的安全要求。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必须符合该指令中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如欲获取更多具体细节,请点击此处

此外,如果电器和电子设备能够进行无线通信(例如,包含蓝牙或Wi-Fi),则应符合《无线电设备指令》的要求。

所有其他电器(交流电时额定电压低于50V,直流电时额定电压低于75V)和LVD未涵盖的风险均受《通用产品安全指令》(GPSD)管控。该指令规定,只有安全的消费品才能在欧盟上市销售。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必须符合该指令中规定的通用安全要求。更具体的细节请点击此处查看。

适用的标准

欧盟有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方面的“欧洲标准”。如果这些标准被《欧盟官方公报》(OJEU)引用,则符合这些标准的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被认为符合《低电压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应使用OJEU中引用的最新版的标准(包括所有修订)。

注:欧洲标准的全文只能从成员国级标准化机构购买。下面的CEN CENELEC(欧洲的标准化机构)的网页上提供了各成员国标准化机构网站的链接。此外,在国内可通过中国标准信息服务网获取欧洲标准。

以下标准适用于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其他标准可在特定情况下适用):

EN 62368-1:2014

该标准规定了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的安全要求,包括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

EN 60335-2-29:2004

该标准规定了电池充电器的安全要求。必须结合EN 60335-1标准一起使用,其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通用安全要求。

EN 62311:2008

该标准规定了电磁场(0 Hz-300 GHz)相对于人体曝露限值的测量方法和安全要求。

适用于电池的标准

随充电器提供的电池也必须是安全的。电池标准不是协调标准。有两个标准涵盖了最常见电池种类:

EN 62133-1:2017

该标准规定了镍系列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要求,例如镍氢电池。

EN 62133-2:2017

该标准规定了锂系列电池和电池组的安全要求,例如锂离子电池。

但是,该系列标准还涵盖了其他安全问题,强烈建议制造商参考整个系列标准。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下面还进一步总结了一些重要、适用的法律法规:

 

  • EMC(《电磁兼容指令》)——规定了对环境发射的电磁干扰的要求和对周围环境电磁干扰的抗扰度的要求。包含通信设备产品的电磁干扰和电磁抗扰度的要求由《无线电设备指令》进行规定。
  • RoHS 2.0指令(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物质和化学品。
  • 生态设计指令——规定了能源相关产品的生态设计要求。
  • 能效标签指令——规定了能源相关产品的能效标签的要求和标准。
  • 《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规定了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处理规定,以促进可持续生产和消费。
  • 请注意,根据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指令》(GPSD),对消费者来说,所有产品都必须是安全的,即使它不在《低电压指令》规定的电压范围之内。
如果产品含有电池,则还有更多要求
  • 电池指令——电池通常含有汞、镉和铅等有害物质,当这些物质被焚烧或放入垃圾填埋场时,会给环境和人类健康带来风险。因此,该指令规定了某些电池中特定化学品和重金属含量的最大限值,并制定了包括标签、文档和标识要求等事项的规定。
查看更多要求

强制性标签及警告标识

必须包含下列信息:

  • 所有LVD范围内的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都必须加贴CE标志。在给电源、充电器或转换器加贴CE标志之前,制造商需要确定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验证电源、充电器或转换器是否符合这些要求,起草能证明其符合情况的技术文档,并编制书面的《符合性声明》。完成后,他应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请查阅“情况说明”——“CE标志”
  • 必须要有关于制造商和驻在欧盟的经济运营者的信息。
  • 所有电子设备必须使用“带交叉线和轮子的垃圾桶”图标,以表明其必须按照废弃电子电气设备处理规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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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类型的电源、充电器和转换器都必须要有安全警告和说明书,以提醒用户注意风险和如何避免伤害。

通用安全要求

为确保制造商只生产安全的电源、充电器或转换器,还需要满足一系列的通用要求。下列的“情况说明”对这些进行了说明,需要结合本“情况说明”一起阅读:

你还可以访问“SPEAC学院”,了解更多有关欧盟安全要求的信息。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已于2022年度更新。请注意,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指导文件后续修订期间,本网站所提供的某些信息可能会发生变更。有关欧盟产品安全规定的官方信息更新,请参考欧盟委员会相关网页的链接

本文件是在欧盟的资金支持下编制的,其内容由“中欧消费品安全提升”项目全权负责,不一定反映欧盟的观点。